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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重赏举报逃税 多少人会大义灭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做好人,否则会被人骂的。。。

前言

联邦财长费拉逖推出「阻止国际逃税计画」,要给举报人15%的奖金;紧接着移民暨公民部长康尼更发出惊人之语,称家人之间可以互相举报。政府的此一铁腕措施,是否真的能打击到逃漏税,尤其是透过隐瞒海外资产避税的行为?

身处加国隐私受保护的环境,加上华人家庭血浓于水的紧密关系,除非是反目成仇,否则会有多少人会如此「大义灭亲」?今天的专题请来税务、会计、法律方面的业者进行探讨,同时也介绍有关本国现行逃漏税举报的一些相关信息,供读者参考。

联邦财长费拉逖上月公布财预算中宣布,将政府将实施「阻止国际逃税计画」 (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 ,并且史无前例地推出奖励措施,对逃税10万以上的,举报人可获15%的奖金。有关此项计画的细节目前尚未公布。不过,联邦国税局一直接受国内举报逃漏税,有关的内容主要如下∶

由于税务信息的保密性,所以举报人与税局联络时,建议避免使用电子邮件,可以选择亲身前往或者打电话,或者邮寄信件。举报人不需给出名字及电话号码,根据加拿大隐私法,税局不会将获得的个人资料外。举报人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将被税局审核,以确定指证的真实性。另外要注意的是∶举报人一旦举报,税局不接受「撤案」。

举报人在举报时,要提供以下信息∶一是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其名字,地址,电话,社会保险号码,出生日期,配偶名字,生意或公司名称。二是怀疑逃漏税的项目,如省税 (PST),合并税 (HST),收入未填报non-filing,提供虚假的内容避税 (Fraudulent Refunds),牛奶金 (Canada Child Tax Benefit)。三是你所了解、看到、发现的逃漏详情。比如是否看到过相关的文件,是否知道文件存放的地点,是否被举报人生意只收现金及现金的去向;是否有隐瞒的财产,如海外财产 (现金,银行地址及名字,房产,土地,车辆,船双等)。

一旦举报内容被证实,逃税者将受到惩罚 (罚款高者可以是所逃税款项的数倍)。在加拿大,逃漏税所受的处罚主要为罚款,但情节严重者会被监禁,处罚轻重根据逃漏的性质决定。

会计师余政昌∶「反目成仇」检举案最多

联邦政府为阻止国际逃税,推出举报人可获15%举报奖金,更直言家人也可相互举报,多伦多会计师余政昌就认为,不论「重赏之下必有域」或「大利灭亲」,除非是夫妻离婚、反目成仇,才可能相互检举,而且资料最清楚。

在向联邦国税局匿名检举逃漏税的案件中,就属「反目成仇」的检举案最多。余政昌指出,这项「大利灭亲」的逃漏税检举并非新措施,以前就有,确有其吓阻作用,但对家庭伦理、道德观念重的华人而言,就算分15%的检举奖金也不值,除非夫妻离婚、反目成仇,才可能提供清楚的被举报人详细资料。

余政昌分析,在全球大环境减税趋势下,国税局必须采行更严格的查税措施,短期内的确可以增加政府税收;但长期而言,却可能因此流失资金与人才。

华裔新移民在移民后不外置业或当「太空人」,余政昌指出,其实做好税务规画便不致沦为国税局的「打击对象」。举例而言,即便是奔波两地的「太空人」,先生依照非税务居民的方式申报,留在加国的配偶和子女则为税务居民、依法申报,即便是移民回流,按照税法规定便不致产生疑义。

余政昌说,部分赴加国留学生如满18岁,父母于加国所购物业最好登记在留学生名下,如此留学生自己为税务居民,报税时因读书也可减税,父母亲又不必依非税务居民而报税;如果物业登记在父母名下,只要并非用作租赁用途,日后在办理买卖、赠予时,不致产生难以解释的税务问题。

对于政府要严打国际逃漏税,余政昌表示,美、加、亚、欧等大部分国家正在减低税率,因此政府收入减少、形成赤字,想藉查税填补漏洞,故国税局近年来抓逃漏税的动作愈来愈频繁、愈趋严厉。

余政昌认为,举报逃漏税有正面效果,可提高税制公平性,相对而言,富有的人士较有可能走在逃税的边缘,即使有意继续逃税,也可能会收敛一些,甚或索性把海外资产拉回加国。

但打击国际逃漏税也有负面效果,余政昌就指出,「资金跑得比人快」。严厉清查国际逃漏税,也动摇部分有钱人的心意,可能让他们放弃税务居民的身分,例如美国近来就展开清查富有人士海外银行资金,并核对财产申报,这使部分人士放弃绿卡,不再与国税局「斗法」,加国如果严厉执法,便极可能步入美国后尘。

会计师池朝晖∶举证困难 追税有难度

注册会计师池朝晖表示,联邦政府推出这个有奖检举海外逃税计画的背景包括几个部分,其中一个情况是针对本国富人比较爱玩的一个避税和逃税方法,就是将资产转移到海外避税港,达到避税目的。国税局认为这些海外的资产和收入超出其掌控,为了堵住这些税务漏洞,采取多管齐辖法,打击海外逃税漏税。

池朝晖指出,目前联邦政府还未公布有奖举报海外逃税计画的细节,但是这个方法看起来并不容易,因为要举报,首先要有内幕消息,知道逃税者内幕的人数量有限,举报人还要与税局签订合同,会有很多限制,举证困难,而且最后甚麽时候能够拿到奖金也不知道,如果税局发现举报者还是被举报人逃税环节的参与者,那麽举报者也不能拿到奖金。

因此池朝晖认为,此举从实际执法来说,帮助税局追回逃税,带来额外税额的数量可能有限,不过此举让企图逃税的人心理上多一些担忧,起到心理上的阻吓作用。

池朝晖认为,其实联邦政府提议的另外一项措施比有奖举报海外逃税更有效的方法是要求所有金融机构将1万元以上的国际电子转帐向税局报告,因为目前只有为了防恐和反洗黑钱的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在超过1万元的可疑大额转帐交易报告给联邦金融交易分析报告中心(FINTRAC),而非报告给税局,如果今后采取新的措施,将大额转帐全部报告给税局,税局收集和追踪这些电子数据之后,很容易分析出每个人的税务特徵,会对追逃税有更明显效果。

此外,除了新要求将每笔大额电子转帐交易报告给税局之外,现在还将要求填写更详细的海外资产申报表格。现有的海外资产申报表格T1135 相当简单,只要填写海外资产类别、出处以及所产生的海外收入这些基本信息。申报的简单及其所带来的模煳空间也是大家所探讨的重点。

这次联邦预算提出,为了更好地让税局有效利用T1135表格来判断纳税人是否正确申报海外资产收入,将修订T1135表格。新修订的 T1135表格将从2013年纳税年度开始启用。新修订的T1135表格将要求纳税人提供每项指定的海外资产更详细信息∶

具体的国外金融机构的名称或其他加拿大以外的资金持有机构的名称;与海外资产相关的具体国家;海外资产所产生的收入等详细内容,税局有了这些详细资讯之后,就可以很容易根据与外国签署的税务协定去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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